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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泰景事务所的业务范围: (一)接受行政执法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聘请,担任常年法律顾问; (二)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诉讼代理人; (三)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聘请,作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在审查起诉阶段、法院审理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辩护人; (四)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; (五)接受各类申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申诉; (五)接受当事人委托,代理经济仲裁、劳动人事仲裁; (六)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尽职调查报告,为企业投资、融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; (七)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; (八)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,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,草拟、审查合同,提供律师见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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